文字解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有水利工程供水差异化水价和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来源 | 克州水利局 | 发布时间 | 字体 | [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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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有水利工程供水差异化水价和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
当前自治州可用水资源总量有限、区域禀赋差异大,农业用水占比高,用水效率提升空间较大;同时国有水利工程实行县(市)、村组两级管理,管护主体多,水费计收、结算、使用环节存在制度短板,存在水价执行口径不统一、超定额加价落地难等问题。起草本《办法》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以价格杠杆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现实需要,是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收官任务、夯实改革制度成果的工作需要,是规范水费全流程监管、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是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用水户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也是补齐不同供水场景制度空白、健全全州供水价格体系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农田水利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54号令)部门规章,以及《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关于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收官的通知》等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由州水利局牵头编制本《办法》,为科学合理核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指导意见。
二、《办法》的起草过程
按照自治州政府工作部署,州水利局结合自治州水资源条件、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和农业生产实际,牵头推进《办法》起草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调研梳理阶段,系统梳理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全州国有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水价执行、水费征收现状调研,摸清各县(市)水价基础数据,形成水价测算表。
二是初稿撰写阶段,立足两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围绕差异化水价、水费计收、使用监管等核心内容,形成23条的初稿,同步编制各县(市)地表水分类分档价格表。
三是修改完善阶段,组织水利系统内部多轮研讨优化,重点完善计量计价、超定额加价、末级渠系管护等内容;对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合规审查,设置2年试行有效期,确保条款与上位政策一致,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是征求意见阶段,书面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吸纳州领导意见建议,对合理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分歧事项专题会商达成一致,形成《办法》(终稿)。
三、《办法》的总体目标
为健全自治州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明确自治州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新建水利工程新水新价、两部制水价、高标准农田、水产养殖、非农业用水等不同供水场景,补齐本地制度空白,统一全州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执行标准,为水费核算、征收、监管提供直接制度依据,规范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征收、使用与管理,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真正发挥差异化水价制度作用,为全州水资源保护利用、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23条,核心内容分为五部分:
一是总体制度框架。实行县(市)、村组两级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推行“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终端水价制度,末级渠系维护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专账核算,维修养护支出占比不低于60%;实行差异化水价、新水新价,新建重大水利工程可实行两部制水价,基本水价不超过综合水价50%;明确部门职责,优先保障粮食作物等重点领域灌溉用水。
二是分类分档水价体系。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差别定价,经济作物水价高出粮食作物10%-30%;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超定额不足50%(含)按1.5倍、50%-1倍(含)按2倍、1倍以上按2.5倍计征;区分不同用地类型、用水场景明确计价规则,地表水农业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税。
三是水费征收与用水管理。以国有水利工程管理界线为计量计费点,输配水损失不得转嫁给用水户;农业灌溉水费实行月统计、季分析、年结算,推行线上线下多元缴费,支持年初预缴、多退少补;落实用水定额管理,建立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推进供水计量自动化、信息化建设。
四是资金使用与监督。明确水费属水管单位经营性收入,严格财经纪律,严禁截留、挪用;理顺县乡村三级水利服务体系,从严控制人员及管理成本;由发改、财政、审计、水利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是附则条款。《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州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承担,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执行期间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解读主体及责任人
解读主体:自治州水利局
第一解读人:左磊(克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买买提艾力·托力干(克州水管处综合经营科科长)
咨询电话:0908-4222776
线下服务窗口: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松塔克路南6院综合办公楼3楼克州水利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