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政策解读
| 来源 | 克州司法局 | 发布时间 | 字体 | [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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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紧扣克州社会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需求,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克政办发〔2026〕8号)(以下简称《行政立法工作计划》),聚焦重点领域精准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发展。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制定背景与核心遵循
(一)出台背景
立足克州实际,紧扣营商环境优化、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基层治理重点领域,聚焦中小企业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戈壁产业无序开发、气象监测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落实自治区行政立法工作要求,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地方制度体系,为克州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二)核心依据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规定》(政府令第213号)等法律法规,衔接自治区年度立法部署,贴合克州城乡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实际,确保立法合法合规、精准务实。
(三)指导思想核心要义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需求、效果三大导向,加强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基层治理等领域立法,强化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克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立法项目安排
(一)2件地方性法规
1.《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防范和治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和农民工工资条例》
责任单位: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年修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
立法必要性:当前克州存在中小企业账款、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易引发“连环欠”、影响市场活力与社会稳定。立法将构建源头预防、分类处置、协同联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保障市场主体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2.《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戈壁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克州农业农村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
立法必要性:克州戈壁资源丰富,但存在规划不统一、监管不规范、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矛盾突出、无序开发粗放利用等问题。立法将统筹荒漠化防治、清洁能源、特色种养、文化旅游与农牧民增收,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同放大。
(二)1件调研预备政府规章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气象监测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克州气象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设施和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
立法必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气象监测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日益凸显,存在违法违规、重复闲置和使用不符合要求气象探测仪器,数据资源无法共享等多重问题。制定条例可解决气象监测设施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社会公众依法依规开展气象监测活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服务克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核心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起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与时间表,将立法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严格合法性审查,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二)规范程序,严控立法质量
严格执行立项、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坚持开门立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收费等事项。
(三)协同联动,凝聚立法合力
起草部门加强与州政府办公室、司法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沟通,跨部门事项充分协商并说明意见处理情况;各部门密切配合,破解难点堵点,提升立法效率。
(四)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
立足克州实际,不照搬照抄,聚焦小切口、小快灵,解决本地突出问题;强化立法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加快起草进度。各责任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调研、起草、修改,确保法规草案按期提交审议;严格审查把关。司法行政部门强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与公平竞争审查,提升草案质量;深化开门立法。多渠道征求企业、群众、行业协会意见,汇聚民智、凝聚共识;强化落地实施。法规出台后,同步开展宣传解读,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法规落地见效,以高质量立法赋能克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政策解读主体及责任人
(一)政策解读主体
克州司法局
(二)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阿不来孜江·托合提(克州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日常解读:克州司法局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
联系电话:0908-4222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