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克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克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9-05-08 12:22 阅读 1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自治州201955日发布的《自治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新政办发〔201926)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任务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提出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进一步健全管控、建设、激励耕地保护新机制。

一是实行县(市)耕地保护总量、耕地质量变化等的全面考核,进一步明确了县(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二是完善了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的考核内容,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发挥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空间管控作用,控制城市用地规模盲目扩张;三是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有利于督促地方抓紧、抓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展资金渠道,多种模式实施,努力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

总体来看,《考核办法》以构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为主要目标,落实了国家新时代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的政策要求,督促县(市)人民政府扎实落实各项举措,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为推进全州粮食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三、主要成效

《考核办法》,围绕突出耕地保护、强化政府责任的基本要求,立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解决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考核主体有抓手、考核内容有依据、考核标准更完善、考核结果能管用。

一是优化考核组织方式。调整了考核部门,由自治州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及统计局联合开展,自然资源局具体承担考核检查日常工作,部门作用更加突出,职能更加明确。主要调整优化了考核组织方式,实行年度自查、其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自查、检查、考核的组合,优化了考核的组织方式,简化对规划期内一般年度的检查,突出了对规划期中、规划期末的检查考核。同时调动了地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压实了县(市)对落实耕地保护目标的责任和作用,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创造性地采取措施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有利于耕地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是完善了考核结果应用。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核结果的应用方向,继续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各部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的耕地保护意识。

20195月6日        

66b8299c54454643b58a9dfcfcc075ad
b1a8b7bd84574768a5aff132a3840a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