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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0782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26 16:33 发布日期 2023-01-27 16:31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 发布机构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州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克政办发〔2022〕17号)文件要求,由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以下简称克孜勒苏调查队)编制此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jk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办公室;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三院;邮编:845350;电话:0908-423727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克孜勒苏调查队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克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服务人民群众,推进了全队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队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条,其中文件3条,执行法规条例2条,行政执法2条,公开范围涉及克孜勒苏调查队领导分工、部门职责、内设机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实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函件、电话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队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了《克孜勒苏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克孜勒苏调查队信息审核发布制度》,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依托克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经常性组织开展发布信息内容的自查工作,指派专人积极对接网站管理员,做好执行法规条例、行政执法、文件等栏目的信息发布,及时更新维护各栏目信息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克孜勒苏调查队抽调一名干部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并掌握信息发布后台操作流程。确定两名工作人员实行AB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解表”内容收集整理本单位栏目内容,本着“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对公开发布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建立健全“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层层把关发布信息,确保信息无“关键字”。克孜勒苏调查队按照网站栏目设置适时更新发布内容,有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统计调查数据,进一步提升了统计调查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不高,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队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二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我队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90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

  2023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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