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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索  引  号 KZ043-2021-0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4-29 00:00 发布日期 2021-05-05 19:12
文        号 克调字〔2021〕6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 发布机构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阿克陶调查队,各(室):

“五一”、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巩固克州调查队系统作风纪律建设成果,现就学习贯彻上级部署精神、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传达部署,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克州调查队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面对境外疫情暴发增长、变异蔓延,境内节假日巨量人员流动聚集的严峻态势,要毫不松懈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总队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克州调查队系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新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中纪监工委发〔2021〕4号,)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国家统计局机关纪委(党廉办)印发的廉洁过节通知通报精神,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节日期间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克州调查队系统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同时加强对分管科室和下级“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让遵规守纪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教育提醒,树牢纪律规矩意识

克州调查队系统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前教育提醒,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与节前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纠“四风”与思想道德、党纪国法和作风纪律教育并举,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助力广大党员、干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结合实际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统计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和新疆调查队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巩固深化教育成果,认真传达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印发的关于廉洁过节的通知和通报精神,有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带头廉洁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惯性思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回头看”,对2019年以来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进行梳理,补齐制度短板,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三、严肃责任追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克州调查队系统各级纪检干部要聚焦“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专责监督责任,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推动党中央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在克州调查队系统贯彻落实。要紧盯主体责任抓落实,通过提出建议、谈话提醒、调研督导等方式,逐级推动克州调查队系统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从易发多发,特别是同级和下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入手,坚决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易发多发问题,以及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性变异问题,严肃纠正各级党员、干部餐饮浪费、办公室浪费等问题,确保廉洁过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一案双查”,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国家统计局克孜勒苏调查队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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