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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四部部门规章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KZ029-2021-00036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1-05-27 19:20
名        称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四部部门规章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号
来        源 中国气象局网站

各省(区、市)气象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国气象局启动了《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和《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部部门规章的修订工作。20201113日,经中国气象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1129日中国气象局局长刘雅鸣签署了中国气象局第36373839号令,公布了上述四部部门规章,自20211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做好上述四部部门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气象行政许可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四部部门规章的方案。二是要积极做好与当地人大、政府的沟通,及时汇报部门规章修订的有关情况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同时要向行政审批相关单位通报有关部门规章修订的有关情况和有关规定,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单位要把四部部门规章的学习宣贯作为“八五”普法和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落实好相关制度规定。要特别加强对行政审批骨干人员、从事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面向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的宣传工作,力求做到让社会公众和行业部门了解和知晓四部部门规章修订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全社会和全行业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认真做好有关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的清理和制修订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要求,抓紧做好涉及四部部门规章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需要修订的,要主动配合当地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修订工作;尚未出台配套措施的,要抓紧制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根据四部部门规章的精神和要求进行认真清理,做好修订工作,维护气象法制的一致性和权威性,确保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好四部部门规章。负责相关行政审批的主管职能部门要及时修改完善审批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和网上审批要件等,确保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平稳有序过渡。负责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部门要严格落实规章最新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

三、加大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单位,要把上述四部部门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各单位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学习贯彻实施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在贯彻实施中加强协调,明确分工,定期检查,注意收集、整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附件5.36号令-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附件6.37号令-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附件7.38号令-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附件8.39号令-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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