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直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5-00531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11:12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11:11 |
| 文 号 | 克政办规〔2025〕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已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决定废止以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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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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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克政办规 〔2020〕1号 |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直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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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克政办发 〔2012〕160号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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