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2025年民生实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5-0006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21:35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21:30 |
文 号 | 克政办发〔2025〕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自治州2025年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为民办实事是强化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对广大群众的庄严承诺。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把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做好民生实事涉及的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力推动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责任,对标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定期研究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卡点堵点难点问题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牵头单位沟通协作,紧密配合,认真履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梳理受到群众普遍好评的工作成果,挖掘特色亮点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民生实事实施成效。聚焦各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做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各界各族群众普遍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2025年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202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布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5年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以下民生实事。
1.实施城乡危旧房改造工程。实施1个城中村(自建房)改造项目,改造456户以上;新建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341套;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1个,涉及房屋179套,完成7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实施高层小区双电源改造项目4个,县域电网与主电网补强工程项目1个,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个。
牵头单位:自治州住建局(人防办)、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国网克州供电公司等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实施城镇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更新改造城市地下管网90公里,其中,燃气管网33公里、供排水管网44公里、供热管网13公里,不断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畅行,缓解停车难题,持续推进7条“断头路”打通工程,新建公共停车场5个,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1000余个,改善人员密集场所交通拥堵问题。
牵头单位:自治州住建局(人防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等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3.开展小区物业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党建引领物业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构建“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协调共治机制,完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大事共商、实事共做、协作共赢”的工作格局,规范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设立物业“红黑榜”,建立失信惩戒和退出机制,有效降低物业投诉率,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自治州住建局(人防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4.开展劳动者就业关爱帮扶行动。对有就业能力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动态清零。实现脱贫人口就业规模9万人以上。举办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家属)、低收入群体招聘活动20场次以上。将政府、国企所有工程项目以及3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开展全过程动态监管。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实施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大力推进“帕米尔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持续实施“天山英才”“新疆工匠”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实现新增高技能人才275人以上,对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优秀产业技能人才予以奖补。
牵头单位:自治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资委等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5.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200公里、危桥改造8座,实施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00公里。积极推进高速服务区、客运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全面保障群众出行汽车充电需求。
牵头单位: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6.实施惠民看病就医工程。科学制定州域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明确互认规则及范围,州县两级质控中心定期质控下级医疗机构,确保检查检验数据同质化。加快医共体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区域心电诊断中心建设,在乡镇卫生院接入区域影像中心,确保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方便群众就医,有效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扎实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确保国家和自治区集采政策落实落地,使药品、耗材达到自治区网采率90%、80%以上的标准。
牵头单位:自治州卫健委、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7.实施中小学生健康关爱行动。实施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实现中小学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增加学生室外体育活动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调整为每天1课时,课间休息时间延长至15分钟,学生每天校园综合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持续做好中小学在校生视力监测和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有效降低近视率。持续巩固“双减”成果,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质量。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师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在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自治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中小学体育场地(馆)试点向社会免费开放。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经费,常态化对设有食堂的各级学校开展督导检查。
牵头单位:自治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财政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8.实施科技文体惠民行动。选派90名科技人员深入基层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三区”科技人才深入乡村科技服务每人不少于100天,科技特派员培训农民不少于6000人次。开展农业科技园区各类培训40场次以上,惠及2600人次以上。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800场次、惠及群众40万人次以上。建设小型体育公园1座。开展2025年第二届“克州阿图什杯”男子排球比赛、“新疆是个好地方”2025年克州群众“三大球”联赛、“新疆是个好地方”2025年克州群众“三大球”联赛篮球南疆分赛区比赛和“阿图什杯”足球邀请赛,组织筹办好2025年半程马拉松赛。对23家A级旅游景区(点)分时段、分人群实施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自治州科技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等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9.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水平提升行动。完成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积极打造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点,为老年人在家门口提供康养、娱乐、休闲、就餐等优质服务。为有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上门服务。
牵头单位:自治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10.开展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服务。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缩短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时间,实现应援尽援。加强对困难群众、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800件,提供咨询服务不少于8000次。加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场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机制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调解化解群众纠纷工作,调解化解纠纷不少于8000件,化解率达到92%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州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11.实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健全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体系,推动农村供水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实施阿图什市供水工程提升项目、惠及7.75万余人;实施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奥依塔克村农村供水水源保护水质提升项目、惠及0.2万余人;实施乌恰县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惠及0.5万余人;实施阿合奇县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惠及2.15万余人。
牵头单位:自治州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30日前
12.实施孕产妇关心关爱工程。加大孕产妇健康管理,为符合条件的贫血农牧民孕产妇免费提供纠正贫血相关药物,不断提升孕期营养水平。持续实施孕产妇免费产前检查,对所有农牧民孕产妇免费开展胎儿心脏B超、孕产妇心脏B超等产前检查服务,对高危孕产妇免费开展唐氏筛查、NTB超等产前检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最大程度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全面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牵头单位:自治州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13.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守护活动。通过微信、抖音账号等线上平台发布“你点我检”问卷调查,按照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检验,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感知度,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自治州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14.开展数字便民利企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一窗通办”。针对群众和企业通过“掌上”“指尖”办理相关事项的需求,按照自治区要求,在“新服办”“新企办”APP上各新增500个以上办理事项,累计均达1000个以上。推进国家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广自治区创新事项不少于12项,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便利化、标准化、规范化,优化“12345+”民生诉求接诉即办“一线应答”,持续优化服务环境,确保工单办结率达到95%以上。推动克州政务服务大厅电路、网络线路全面改造,实现网络带宽提升、线路布局优化、网络稳定性增强、电力供应稳定可靠,满足大厅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保障各项政务服务高效、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自治州数字化发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州直相关单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15.实施家庭困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高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补贴标准,由人均每年补贴1.2万元至1.4万元提高到1.72万元至1.92万元,救助年龄由0—6岁扩大至14岁。为所有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基本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提供救助。
牵头单位:自治州残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财政局、卫健委等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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