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自治州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44-2020-000024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0-07-19 00:00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18:41 |
| 文 号 | 克政办函〔2020〕2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州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市场秩序,保护涉废铅蓄电池合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促进自治州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市场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转运处置率,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振福(州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麦丽燕•司马义(副州长)
邢金春(州政府副秘书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黄铁军(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郭 庆(州发改委副主任)
夏 彬(州工信局副局长)
谢 斌(州公安局副局长)
彭中强(州交通局副局长)
刘 玲(州商务局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 黾(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艾克拜尔•阿布都热衣木(州税务局三级高级主办)
黄南生(阿图什市副市长)
魏永强(阿克陶县副县长)
王熙明(乌恰县副县长)
李 明(阿合奇县委常委、副县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自治州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推进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治理工作决策,协调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统筹推进自治州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铁军同志兼任。
2020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