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 | KZ044-2018-000153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18-07-17 00:00 | 发布日期 | 2018-07-19 17:59 |
| 文 号 | 克政办明电〔2018〕3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发展的相关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克政办明电〔2018〕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统一建设和部署了自治州人民政府及三县一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在州、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各单位开设信息公开栏目,为政务公开提供了发布平台,信息公开应遵循“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和“三审三校”的原则,信息发布权限由各县(市)、各部门负责管理,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互动等功能,有效解决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问题。
但近日,因阿图什市某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阿图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一条不属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从该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对外发布信息的制作、审核、发布流程,不断提高政府网对外信息发布的严谨性、准确性、权威性,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发布,并对本单位产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三)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审核、上网信息复查等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读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或报网站主管单位处理。
二、强化保密意识
(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对信息安全保密审核具体负责,严格防止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及违法信息上网。对因未遵守信息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府信息产生、审签时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对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不明确时,在征求政府信息制作或获取单位保密组织机构的意见后,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国家秘密内容采取删除、变更等方式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公开的方法处理。
三、规范发布内容
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区划等介绍性信息;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信息。
(二)各县(市)、本部门、本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负责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信息。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自治州、各县(市)政务公开要点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四)本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重要决策部署、通知公告,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政府门户网站不得发布以下信息:
(一)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不予公开的信息和明令禁止公开的信息。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单位保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未经公开报道的事(案)件信息;敏感类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的信息,对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
(五)发生在克州境内且未经州党委、政府确认和定性的安全生产类、医疗卫生类、疫情类等突发事(案)件信息。
四、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部门办公室综合协调、信息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报送和发布的信息三级审核三级校验制度。在可公开的文件结尾处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字样,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机制落到实处。同时将上网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统一归档。
一级审核。负责对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时效性等进行初级审核。
二级审核。负责对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对信息是否可公开发布作出批示。
三级审核。对二级审核中无法确定其公开属性的重大事项作出最终决定。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