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函
| 索 引 号 | 010478147/2026-0000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05 12:16 |
| 名 称 | |||
| 文 号 | 〔〕克市监建字〔2025〕1号 | ||
| 来 源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吐尔逊古丽·库都热提委员: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5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出监管机制、紧盯薄弱环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法如下:
一、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以商超、学校周边、农村等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聚焦方便食品、肉制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开展重点检查。每月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检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六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各种商品归类摆放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经营单位规范食品放置区域,严禁把食品和其它商品交叉存放,特别是农村综合超市、便利店等经营品种较多,要把食品类商品同其它商品严格区分、分类管理,切实改变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确保所售食品绝对安全。截至目前,检查肉制品经营户208家次,水产品销售店2家,发现问题28条,现场整改问题28条。查办肉制品案件共9件,其中7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共检查农村市场主体358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61条,现场指导整改61条,下达责令整改10个,立案3起。食品生产主体27家次。
二、开展大宗食材供货商全覆盖监督检查
为规范大宗食材供货商经营行为,巩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对县市食品安全业务指导,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对全州5家大宗食材供应商进行全覆盖检查,核对证照,重点对进货查验、主体责任落实、供货商资质、检测报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仓储条件以及食品追溯体系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分拣场所、冷库、冷链运输车等场地设备进行核查。同时要求供货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肉制品必须由供货商验收自行分割配送、每批食材需查验合格证明,保证所供应食材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可追溯。从源头保障学校、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材安全,守护在食品安全前端。截至目前,检查大宗食材供货商5家,发现问题25条,现场整改25条,下达现场责令整改3份,并现场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升监管效率。
三、加大检测抽查力度
一是开展元旦、春节、校园食品专项抽检“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2场次,共抽取了12个批次样品;二是审核食品抽检基础数据内容;三是制定并上报克州2025年“3·15”百姓点检日“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及发布调查问卷;四是组织开展克州2025年校园食品安全“回头看”专项抽检,并上报工作总结;五是完成第一季度的食品安全抽检核查处置的审核,督促县(市)按照抽检计划均衡推进抽检任务;六是每月公示食品抽检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充分发动,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县直各单位及乡、镇、社区作用,通过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册、张贴横幅等方式,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自律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销售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在市场销售。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克州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距离全面完成办理任务、达到群众认可的目标,仍需持续努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既定计划,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以实际行动守护好全州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负责人:王春东
联系电话:0908-4235228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