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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KZ001-2020-000031 主题分类 司法
名        称 自治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成文日期 2020-01-16 00:00 发布日期 2020-01-18 11:37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自治州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聚焦总目标,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积极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开展涉改部门行政职权划转认领工作。一是对照《关于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机构改革前部门2018年权责清单“9+X”类职权的划转开展工作认领,此项工作已完成。二是开展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中所认领事项的比对工作。在原部门权责清单及职能划转认领权责事项的基础上,对一体化政务平台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此项工作已完成。三是做好《权责一体汇总表》校验工作。各县(市)及州本级,正在积极校验各部门《权责一体汇总表》。

2.完善市场监管方式。认真做好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等工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应参加年报市场主体32706户,其中企业年报率94%,个体年报率60%,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63%,年报工作圆满完成。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14个,涉及市场主体723户,已完成核查任务523户,依法进行了公示。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通过登记和参加年检,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开展校园安保、环境整治、政府法律顾问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强化平安自治州建设,搭建完成州、县(市)、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四级综治平台,严格落实综治负责人责任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城乡社会治理新格局。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主责“三大责任”落实,实现了2019 年度安全生产零死亡的优异成绩。五是全面加强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登记建档小作坊161家,发放小作坊登记证9个。对自治州33家生产企业,制定了年度风险分类监督检查计划。推进明厨亮灶679户,完成率90.05%。对自治州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评定,优秀比率达到13.9%,良好比率达到65.9%。检查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店128家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户976户,下达责令改正书223份。检查流通食品经营户1165家,责令整改301家,取缔流动摊贩4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788公斤,完成抽检总任务1365批次,完成率100%;六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查处存在“挂证”零售药店(企业自查上报)20家,查处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零售药店28家,警告2家,立案27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检查疫苗使用单位59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处中药饮片案件1起。检查化妆品经营场所156家次,下发责令改正书3家;共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439例,完成药品抽检任务89批次。七是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用特种设备1450台(其中:电梯 853台,锅炉127台,压力容器 324台,起重机械 12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3台 )。2019年,共办理新增特种设备注册登记241台(另有车载气瓶新装1081只,过户1339只,检验报废630只);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7827台件,发现隐患655项,已经整改隐患601项;完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770台,安装检验120台;发放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 3266 个,制作电子标签 5686只。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鲜明导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和干部任免工作中,坚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负全责、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一支笔”审批制度和环境保护审批“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企业入驻自治州。

()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制定《自治州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暨2019年度立法计划》,确定自治州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项目6件。2019年,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拉库勒湖风景区管理保护条例》《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草原管理保护条例》进行审议,经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予以废止。目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正在立法中。

2.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一是加强地方立法,推进依法治州进程。按照《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为2019年立法项目,先后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律师召开论证会10余次,多次到部门、县(市)调研,反复修改完善,力求条例内容、结构、表述合理、合法、准确、有效。二是完成自治区交办的征求意见,2019年,共收到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9件,及时转发至各相关职能单位征求意见,对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确保反馈意见的合法、合理。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31号)和《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942号)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备案管理,结合新一轮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及时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依法审核,2019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件;合同框架协议6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

4.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自治州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2019年,在自治州机构改革过程中,开展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4件)、涉及生态环保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5件)和对投资审计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1件)进行专项清理工作。在明确清理范围、标准和工作时限基础上,经征求意见、初审、复核,目前已完成专项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原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现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50件。

()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在研究、出台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时,严格实行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讨论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听取民意。特别是涉及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宏观调控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均通过召开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统筹推进自治州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落实到位。20193月,结合机构改革要求,对相同、相似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归并、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将自治州卫生、计生部门合并为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2.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治州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并按照公示要求及时将公示内容准确完整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做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和加强事后公开的措施,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力度。2019年,州、县(市)两级154个行政执法部门共有执法项目1890项,其中行政许可253项,行政处罚983项,其它654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完善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等措施,对现场执法、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积极推进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存储,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2019年,州、县(市)两级154个行政执法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3820部。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均不得擅自作出决定。通过明确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责任等措施,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制度的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机构或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3.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执法流程图,如: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并结合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安部门实施的高清视频监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随时检”等信息化执法设备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严格落实执法职责,大力打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自治州履行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单位重点打击了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领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起到了处罚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紧盯领导干部,对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反馈。紧盯各级领导干部,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的问题;坚持重心下移,将执纪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紧紧围绕“九项惠民工程”,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小官大贪”,严肃查处基层干部雁过拔毛、搜刮民财、化公为私等案件,坚决从严从重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一是主动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019 年,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37件,办结137件,办结率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满意率为 100%。二是畅通网络问政、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及时整改到位。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3.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一是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部门和岗位,严格落实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设权、定期轮岗等制度。二是做好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各项审计任务,实现审计全覆盖。

()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借鉴“枫桥模式”,依托州、县(市)、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平台,整合部门和群团组织调解资源力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早发现、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对家庭婚姻、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化解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统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2019年,自治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603件,调解成功2599件。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达99.8%

2.落实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克政办发〔201715号),建立健全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直报制度、行政调解工作统计月报、半年报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全年报告制度。加强对各行政机关行政调解的指导和监督,完成每月行政调解案件统计、分析,2019年,自治州共排查出行政调解案件593件,调处593件,调处率100%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为纪念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宣传,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2019年,自治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行政复议专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12次,切实做到了排难解疑,为进一步提升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依法维权意识,引导人民群众选择行政复议渠道合法、理性地解决行政争议起到了重要作用。

4.改革信访工作。依托“互联网+信访”模式,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各县(市)、各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立领导信箱,宣传推广手机信访,建成视频信访系统,实现信访“一网通”。落实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倒逼责任单位把每一件信访事项办好。坚持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导入司法程序依法处理。抓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进一步健全分类处理机制,规范甄别分流流程,加强与职能部门衔接,确保各类信访问题准确导入相应法定途径。建立健全“律师三进”制度,切实发挥律师对法治信访的促进作用,引导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形成“弃访转法”的良好局面。

()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落实公务员晋升定级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坚持把法律知识作为初任公务员、培养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必修课,将集中学法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对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及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全年共举办法治培训3期,培训干部人数6078人次。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纳入政府理论中心组和各类培训班学习的重要内容,依托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在线学习,注册登记账号国家工作人员37799人,参学率达100%,参加学法考试及格率65%以上。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基本方略,成立了以州委书记为主任的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及其四个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自治州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定期听取人民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进行研究。在自治州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州、县(市)两级政府机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自治州州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工作进展情况亲自部署、亲自调度。通过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多次对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等有关具体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建立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及部门均按时限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形成党委(政府)统筹揽总、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责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人识人体系,总结以往年度(绩效)考核经验,聚焦聚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认真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规定的考核项目全部纳入考核,分州直单位、部门与各县(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考核项目。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有效推进了干部队伍法治建设工作和社会进步。

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典型示范。大力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定期报道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工作进展成效,部分工作动态受到网民极大关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载体,在门户网站设立执法监督专栏,使各族群众及时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各县(市)、州直各单位、部门综合运用各种载体,采取印制发放宣传册、宣传单、设置展板网页、接受群众咨询、循环播放宣传广告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2019年,自治州、县(市)、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治政府宣传工作25次,受教育人数达154800人次。法治示范创建方面,20199月,根据综合考评,推荐阿克陶县作为全国法治县(市)创建示范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乌恰县的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通过了州、县、区三级复验工作。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成效。一是党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得到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氛围浓厚。通过组织开展学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庭旁听庭审等多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2019年,自治州各级政府、各部门举办学法讲座518场(次),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开设“法治讲堂”,邀请上海浦东学院、江苏、江西法学专家来州授课,共举办法治讲座93场(次),开展宪法宣誓353 场(次),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法院旁听庭审73场(次),参加人数1392人(次),组织参加“宪法法律”、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答题、保密法律法规、2019年无纸化学法考试活动等在线考试达到86000余人次。二是少年法律意识明显提升、法治观念明显增强。通过开展青少年法治讲座、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落实“一化四有”和“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等有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2019年,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课前学法5分钟教学新模式,共举办校园法治讲座(讲堂)23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7826人(次),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29场(次),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个,直接受教育青少年达102326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19年,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以及各族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执法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工作还有不足。

(二)行政执法程序落实不到位, 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在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中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较少。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自治州将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六是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意识。

20201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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