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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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展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自治州党委研究决定,拟推荐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塔库提村村民委员会等4个集体、吐尔都巴依·依力亚孜等6名个人为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周六、周日正常受理情况反映)。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附: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建议名单
联 系 人:李灿
受理电话:177949525250908-42251700908-4231590(传真)
地 址:克州阿图什市光明街道站前路12号(卫健委办公楼3楼)
克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建议名单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模范集体(4个)
1.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塔库提村村民委员会
2.阿克陶县布伦口乡人民政府
3.阿克陶县巴仁乡萨依巴格村小学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队
4.阿合奇县华能·托河小学
模范个人(6人)
1.吐尔都巴依·依力亚孜,柯尔克孜族,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阿克翁库尔村护边员
2.古丽赛莱姆·麦麦提,女,柯尔克孜族,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江布拉克村牧民
3.阿亚提汗·别克吐,女,柯尔克孜族,乌恰县美鸥文化传媒工作室负责人
4.杨剑勇,女,克州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
5.焦改凤,女,克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
6.汗·吾买尔,女,维吾尔族,阿图什市松他克镇肖鲁克村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