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中期调整建议项目的公告
来源 | 克州零距离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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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行了修改,扩大了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为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深入推进实施自治州党委提出的构建“三大布局”、聚焦“四大产业”、推进“四个百万”、实施“四大行动”、做好“六篇文章”的发展思路,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进行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期调整意见。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1.坚持维护法制统一。提出立法建议项目要服从国家整体利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避免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倾向。
2.符合地方立法权限。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范围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的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权限范围: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
3.坚持突出立法重点。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围绕州委中心工作,紧扣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要事项,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涉及改革发展稳定项目优先,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项目优先,急需立法且立法条件成熟项目优先。
二、征集要求
报送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填写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表(详见附件),内容包括: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文本建议稿。
三、征集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四、征集时限
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
联系人:林洁
联系电话:0908-4232826、4223295(传真)
电子邮箱:714071109@qq.com
通讯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西3院克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信函封面注明“立法项目建议”)
邮政编码:845350
特此公告。
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表
立法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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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 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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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需要 解决的 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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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个人) |
(签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