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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党委办公室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方案》的通知

来源 克州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1-17 12:13 阅读 1

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州单位:

《自治州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方案》已经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7日                 

                

自治州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部署,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安排

根据各县(市)前期项目申报规模,2023年州县(市)财政统筹相关资金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奖补资金4000万元,其中:州级承担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州级配套衔接资金300万元及本级财力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奖补资金1200万元,具体分配:阿图什市700万元、阿克陶县600万元、乌恰县100万元、阿合奇县100万元;各县(市)承担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市)配套衔接资金、土地增减挂收益、土地出让收益等,具体分配:阿图什市1150万元、阿克陶县990万元、乌恰县180万元、阿合奇县180万元。奖补资金实行资金总量控制,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实行年度考核。

二、奖补对象

2023年度,按照相关条件在州域内投资农业产业发展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

三、奖补条件及标准

(一)设施农业。在规划区内按建设标准新建农业设施大棚(含设施蔬菜、设施林果、设施水产等),规模达到20亩(占压面积)以上的,按每亩6万元给予奖补。

(二)畜牧业。在规划区内按建设标准新建标准化养牛场、养羊场、家禽养殖场,圈舍占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300元给予奖补;连片新建饲草料基地面积500亩(苜蓿300亩)以上,且当年覆盖度达到85%以上的,按每亩600元给予奖补。

(三)林果业。在规划区内按建设标准集中连片新定植(不含老果园更新改造)无花果、葡萄、杏、樱桃、杏李、新梅等果树,面积100亩以上,且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按每亩2000元给予奖补。

(四)渔业。在规划区内按建设标准新发展渔业(鱼、虾、蟹)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养殖面积)的,按每亩2000元给予奖补。

(五)农产品加工业。在规划区内按建设标准新建农产品加工厂,厂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400元给予奖补;新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固定设备)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以发票为准)的30%给予奖补。

(六)农产品仓储物流。在规划区内新投资农产品保鲜库1000立方米以上的,按每立方米容量200元给予奖补。

(七)高效节水。在规划区内按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施土地平整、路、电、林网、高效节水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按每亩1500元给予奖补;土地平整为政府投资建设,只投资高效节水的,按每亩800元给予奖补。

上述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招商引资引进农业类上市公司、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本领域自治区级以上领军企业在克州投资农业产业项目的,补助资金一事一议,不受上述额度限制。奖补对象按该方案享受奖补支持时,不得与其他资金支持政策重复享受。

四、奖补流程

(一)立项批准和入库。奖补对象符合上述奖补条件的,可申请填报《自治州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奖补立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立项资料,向县级产业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立项。收到立项申请后,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资金、用地等要素审查,并会同财政、金融等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的,报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在县级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产业主管部门将项目纳入支持项目库。

(二)列入年度资金计划。入库项目启动实施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告之县级产业主管部门;县级产业主管部门经实地查验后,要及时将该项目资金支持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入库项目启动实施情况,及时安排年度资金支持计划。1月底前确定当年执行项目。

(三)项目完成验收。入库项目实施完毕后,县级产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符合要求的,将支持情况在县级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请财政部门审核兑现奖补资金。为加快奖补资金支出进度,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可以分阶段验收兑现奖补资金,但每阶段验收量不小于最低奖补条件。

(四)及时兑现支持资金。县级产业主管部门以验收结果为依据,计算出对奖补对象的支持金额,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兑现支持资金。

五、联农带农

享受奖补政策的奖补对象必须建立紧密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促进农户共享资产收益等方式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享受奖补政策的市场主体至少带动10名以上克州籍农民就业。

六、跟踪督促

县级产业主管部门每年对所有奖补对象开展一次回头看,州级产业主管部门按不低于30%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奖补对象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取消支持资格,收回已兑现的支持资金,并列入黑名单。涉及到干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本方案由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如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自治州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奖补立项申请表


自治州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奖补立项申请表

申报奖补主体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具体到地块)

计划建设时间

项目投资规模(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简介(分年度建设内容和投资)

联农带农

计划

实施主体

承诺

1.本人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保证建设质量符合补贴标准;

3.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请人签名:                                             

县级产业主管部门受理意见(是否同意纳入奖补扶持项目库)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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