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来源 | 克孜勒苏日报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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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居民佧斯木·艾克木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经医疗机构诊断后,符合门诊慢特病保障条件。他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后,即享受到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
近日,佧斯木·艾克木进行血液透析时,总费用3619元,医保报销了3584元,个人仅支付了35元,大大减轻了经济负担。
“幸亏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让我有了和疾病作斗争的信心和力量。如今病情好转,身体恢复良好。”佧斯木·艾克木说。
近年来,克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参加克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群众,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支付限额30元按90%报销;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支付限额40元按80%报销;县级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单次门诊支付限额50元按7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为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克州已将39种慢特病纳入统一管理、规范实施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以自然年度为待遇周期。其中,29种有限额的门诊慢特病在支付限额内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90%;10种无限额的门诊慢特病中,8种单次起付线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的10%执行,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2种(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起付线为10元,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医保政策让我这样长期需要吃药的患者看病更有保障,吃药的费用减少了很多,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爱。”退休干部阿里甫·吴拉音说。
阿里甫·吴拉音患有二型糖尿病多年,去药店购买糖尿病相关药品,药品总价为1828.05元,按照克州慢特病报销政策,统筹报销90%,个人仅支付182.805元。
克州对“两病”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限额可合并计算。“双通道”药品由229种增至277种,纳入特药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单次起付线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的10%执行。截至目前,患者购买“双通道”药品花费208.8万元,医保报销176.6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全媒体记者 温彤 通讯员 比卡玛丽·比哈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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