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环办便函〔2025〕32号),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现将生态环境行政检查文书予以公示。
附件:1.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司法部2025年4月)(试行)
2.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
3.行政检查审批表
4.入企检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