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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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主体
克州农业农村局
二、检查事项和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
三、检查频次上限
一般情况下,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检查频次上限为1-4次。其中对于风险较低、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适当降低检查频次;对风险较高、问题多发的企业,适度增加检查频次,但需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度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具体频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
四、检查标准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五、检查计划
1.关于印发《2025年克州“春季联合执法护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克农字〔2025〕17号)
2.2025年克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督抽查)第一次--第三次抽样方案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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