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克州卫健委大楼3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5170 负责人:张静
(一)研究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承担自治州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对自治州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工作要求及民族法律法规开展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四)研究提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法治建设,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研究提出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民族古籍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六)研究提出促进全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民族领域示范创建工作。
(七)研究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意见建议,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安全等领域的实施、衔接。参与拟定和实施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推进民族事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
(八)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
(九)统筹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并承办自治州重大庆典活动和全州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全国性、全区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族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