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检查清单
| 索 引 号 | 010478411/2026-0001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17:26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涉企行政检查清单 | ||||||
| 序号 | 主体 | 事项 | 依据 | 频次 | 标准 | 备注 |
| 1 | 克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各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具体实施 | 1.劳动规章制度:包括内部制度是否合法、是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 2.劳动合同: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劳务派遣用工是否合规。 3.工资支付: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克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是否存在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4.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是否违反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是否依法支付加班费。 5.社会保险:是否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足额缴费。 6.禁止使用未成年工:是否存在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行为。 7.行业监管:工程建设领域是否落实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5+1”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工作指引》 | 1 | 1.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2.工时制度: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并支付报酬。 3.社会保险:企业需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4.特殊保护:女职工孕期不得安排高强度劳动,未成年工需定期健康检查。 5.信用监管:将欠薪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限制其招投标、资质审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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