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陶县霍峡尔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索 引 号 | KZ009-2020-00019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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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受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阿克陶县霍峡尔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规划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内容概要
新疆阿克陶县霍峡尔矿区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克州”)阿克陶县城西南方向直线距离约50km处,南距奥依塔克镇直线距离约12km,行政区划隶属阿克陶县管辖。矿区范围:西北部以F3断层为界;东北部以F2断层和10号煤层隐伏露头为界;东南部以盖孜河为界;西南部以6号煤层埋深1000m为界。矿区面积: 4.58km2。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吉米提拉路7号院
联系人:崔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刘逸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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