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市场监管局曝光2023年度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74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14 17:4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典型案件:1
XX店销售不合格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案
2023年3月21日,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对XX店销售的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进行抽查并将样品送到喀什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验。
经查明:2023年4月17日收到喀什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同时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接到告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XX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行政处罚:1.没收20公斤不合格“雅雨”牌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2.没收违法所得406元;3.罚款10000元(壹万元)。
典型案件:2
XX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
2023年8月31日,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XX加油站所销售的油品进行抽样,并将油品送至阿克苏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验。
经查明:2023年9月27日,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阿克苏地区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要求。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851.19元;2.罚款80000元(捌万元);
典型案件:3
XX化妆品店经营销售过期化妆品案。
2023年8月10日,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XX化妆品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货架上摆放过期化妆品。
经查明: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过期化妆品进行扣押、并进行了询问,当事人承认未注意到以上产品有效期就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进货时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
经查明: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五)项。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美媛舒悦套、舒畅组合、密语组合、草本舒缓护理套共4盒;2.警告;3.处罚款2万元(贰万元整)。
典型案件:4
XX口腔诊所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案
2023年8月18日,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XX口腔诊所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
经查明:1.当事人所使用的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2.在经营期间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新华牌132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卡、咬合纸、牙齿抛光膏”3个品种;3.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使用医疗器械时不单独计费且涉案医疗器械没有建立使用记录,无法查清以上三种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数量,违法所得因此无法计算。该诊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处理结果: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八十九条的规定。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25个品种33盒(瓶、包、个);3.处40000元(肆万元整)罚款。
典型案件:5
X服务中心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3年8月21日,阿合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到X服务中心的特种设备电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X服务中心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经查明:经过现场查服务中心的维保记录,以及对X服务中心的电梯安全管理员的询问,电梯维保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核查发现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壹万元)。
典型案件:6
XX饭馆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案
3年10月23日,接到12315平台投诉案件线索XX饭馆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经查明: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阿图什市XX饭馆进行了依法检查。XX饭馆从2023年8月底开始,在网络美团外卖平台开展“好评返现”宣传活动,活动内容为“五星20字好评+晒图截图发至微信领取红包2元”,至2023年10月23日接到投诉后停止发布“好评返现”宣传活动.共发放153张卡片,5个买家7单作为“好评评价”返现活动,7单领取2元/个,经营者共支付返现金红包14元,获得违法所得14元。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伍千元)。
典型案件:7
XX诊所销售超过有效期中药饮片案
2023年6月18日,根据移交线索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XX中医诊所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诊所销售超过有效期的中药饮片。
经查明:执法人员对库存的中药饮片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所销售超过有效期中药饮片11瓶,货值金额合计155.7元,超过有效期后未进行销售,故无违法所得。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行政处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1.没收超过有效期中药饮片:菊花(贡菊)1瓶、麦冬1瓶、胖大海1瓶等11瓶,价值金额合计155.7元。2.罚款10000元(壹万元)。
典型案件:8
XX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案
2023年09月13日,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XX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生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09月09日从喀什地区疏附县疆南农产品批发市场26-30号摊位以16.25元/公斤的价格购进304公斤生姜,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该批生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受检方享有复检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也未对检验报告认定结论提出异议。当事人销售的食品违法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26.4元;2.罚款30000元(叁万元)。
典型案件:9
XX药店违规违法发布处方药和医疗器械广告案
2023年9月28日,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移送的案件线索称XX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二分店违规违法发布处方药和医疗器械广告行为。
经查明:XX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二分店未经审批及不符合处方药品和医疗器械发布广告的要求,对22种处方药品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的规定,XX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二分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行政处罚:罚款100000元(壹拾万元)。
典型案件:10
XX商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的行为案
2023年3月9日,阿克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XX商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XX商店的包厢内有6名未成年人正在饮酒、抽烟。经核实,昆鹰酒是在XX便民商店购买,喝酒场所是XX便民商店老板XXX提供,当事人XXX构成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的行为。
经查明:2023年3月9日,XX中学6名学生到XX商店喝酒,一名同学微信支付33元,该费用为:一瓶昆鹰白酒25元,一瓶红茶3元,5元为包厢雅座费。XX商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5元;2.罚款2000元(贰千元)。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社会危害较大,已经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