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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全面推进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索  引  号 KZ014-2021-0000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3-20 22:42
名        称 我州全面推进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是商事制度改革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际措施,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为了方便年报开展,内容已在克州电视台、克孜勒苏报公告,并通过金融、通信、能源等机构的电子显示屏积极宣传年报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克州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上门指导、电话通知、集中宣传等方式,加大市场主体的年报积极性,为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提供了保障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被列入国家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并通过国家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和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登记业务变更、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金融政策、荣誉称号、飞机高铁出行、星级酒店入住等活动中(下一步将在更多领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目前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年报工作,年报率已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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