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的公开信
索 引 号 | 010478120/2025-001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18:0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各棉花加工企业:
2025年新棉收购工作已开启,为助大家了解最新政策,现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要点及注意事项以公开信告知。
一、2025年相关政策
与去年一致,棉花目标价格每吨18600元,若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可正常领补贴;兵地籽棉“互交互认”,可自由选择加工企业交售;跨兵地交售可追溯,满足条件参加“质量追溯”可享“质量补贴”。
二、收购加工注意事项
企业要规范诚信经营,违规记录影响下一年度收购,务必按政策和规定经营:
1.对照《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规范经营,配合检查。
2.收购前审核棉农种植信息,错录或未录入致棉农无法兑付补贴,企业担责。
3.“保价收购”等招揽行为涉嫌变相“打白条”,查实将降级处理。
4.收购期结合资金流理性收购,抵制恶意竞争,不“打白条”、不压级压价。
5.收购籽棉抵制影响质量的采收行为,提升生产基础。
6.收购时及时开具发票,信息与上传一致,按要求填写磅单号。
7. 9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通过平台实时报送棉籽销售信息。
8.企业对代收点负管理和连带责任,代收点违规,企业一并处理。
9.存在哄抬价格等行为的轧花厂,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10.支付收购款尽量非现金结算,现金超1万提醒棉农签收款证明。
11.加工企业应在棉包上清晰标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名称。
12.为确保棉花收购加工质量,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设备进行收购与加工。
三、兵地棉花市场融合收购注意事项
按《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兵地棉花市场融合的实施方案》执行;兵地“互交互认”范围扩大,公示企业可收购兵地棉花;企业按“属地原则”监管,接受评级。参与质量补贴的籽棉“互交互认”,做好质量追溯。
四、参与质量补贴注意事项
1.参与“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的企业按方案执行。
2.收购时询问棉农是否参与补贴及地块信息。
3.对参与补贴的棉花单独堆垛、加工,提前通知种植者确认并填追溯台账,未确认视为无异议。
4.为保障质量追溯精准,参与质量补贴的棉花加工企业必须为每户棉农建立独立的档案(一户一档)。
5.交售截至2026年1月,入库截至3月15日,企业未按时完成加工检验的,应补偿棉农。
五、信息公开查询方式
1.“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信息平台”网址:https://xjmh.cottech.com/
2.棉农综合服务平台:微信搜“棉农综合服务平台”小程序或扫文末二维码。
构建良好市场环境需共同努力,请企业认真执行政策规定,感谢支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