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克州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025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13:19 |
名 称 | |||
文 号 | 克发改字〔2022〕4号 | ||
来 源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自治州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克州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克民字〔202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火化车间建设、火化炉、焚烧炉等配套设备购置,建筑面积604平方米。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等级为8级。
二、本工程供水、供暖、电力系统、供热等均接入克州殡仪馆相关系统中。功能区按照初步设计内容进行建设,本工程建筑为二类防雷,设置整体防雷保护。
三、装修及材料按初步设计中相关内容执行。
四、本工程总概算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已到位,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08.61万元,工程预备费28.57万元,其他费用62.82万元。
五、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内容进行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消防、节能和环保要求。
六、请你委加强项目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防止形成新的政府债务。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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