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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部分计量校准收费的复函

索  引  号 KZ003-2019-00026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8-19 18:43
名        称 关于增加部分计量校准收费的复函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增加部分计量校准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新发改函〔2019〕40号)规定,经研究,现就增加部分计量校准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部分计量校准收费项目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公示备案管理,在《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公示备案后执行。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执行单位,必须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公示统计制度。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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