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督查发现问题的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KZ003-2018-000315 | 主题分类 | 石油与天然气 |
发布机构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8-10-06 11:24 |
名 称 | |||
文 号 | 克发改字〔2018〕408号 | ||
来 源 |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督查发现问题的通报》(以下建成《通报》)及自治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我州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通报》中“新疆部分地州对今年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未达标部分,未提供通过购买调峰能力达标的情况”认真研究,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天然气供应保障中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协调推进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阿克气田10亿方/年(303万方/日)天然气处理设施建设,力争2019年建成投运,切实做好天然气民生保障工作。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发改委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计划(2018—2020年)》,积极响应自治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在不新增地方债务的前提下,切实履行储气调峰责任,力争2020年供暖季前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和城市燃气企业在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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