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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发改委开展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KZ003-2018-00009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6-28 12:25
名        称 自治州发改委开展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关于转发收入开展高层和城市标志性建筑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克安委办字〔2018〕30号)文件要求,6月22日、6月25日,自治州发改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克州消防支队对原粮食局办公室所在地及原粮食局直属仓库库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一、检查情况

(一)、高层建筑(原属粮食局部分2、3、4、5、6、7层)

1、承租户蓝天酒店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第二楼层的蓝天火锅未办消防手续,擅自投入使用(此店不属于原粮食局部分);楼梯间前室门为普通门(应为防火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2、柯燃河大楼(原粮食局办公室一侧)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自动消防设施有故障;地下室商场未办消防手续,擅自投入使用;地下室手机市场未办消防手续,擅自投入使用;(地下室手机市场)部分防护门闭门器损坏;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发电机房设置不符合要求(地下室);室外楼梯2米范围内设置窗户(不属于原粮食局);楼梯间前室门为普通门;院内东南侧使用彩钢房,搭建办公室(不应该搭建);弱电井、强电井堆放杂物;“三化”标识张贴不完整;地下室出口门开启方向错误(门应向外开,不该向内开)。

(二)、原粮食局直属仓库情况

1、原粮食局直属仓库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库区没有消火栓;库区内堆放大量可燃物品;多数库房线路铺设不规范;院内建设彩钢房。

2、三家门面房租赁户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生产加工塑钢窗、木器和废品回收的三户均存在未办消防手续、室内铺设线路不规范。废品回收租赁户问题较多,一是违规存放液化气瓶;二是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三是电线主线破损严重。

3、库房租赁户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德瑞商行(3号库房10号库房)、广告公司(5号库房)、金饰装饰(7号库房)外堆放大量可燃物;华盛商行(8号库房)、市一分利商行(2号库房)铺线不规范;租赁户沙伟(30年租赁户)问题较多,一是院区内用电线路私搭乱设;二是库房内多为易燃易爆物品且没有消防设施;三是院内用电主线老化。租赁户祥来商贸有限公司(30年租赁户)院内主线路老化,铺线不规范。石材生意王再州、杨讯两家作业现场铺线不规范,作业区有施工污水和作业垃圾,且作业区外堆放物品,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措施

(一)高层建筑(承租户蓝天酒店)、原粮食局直属仓库要厘

清业主与承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属于业主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业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和提整改

时间,逐一整改落实;属于承租户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承租户要积极按照要求整改落实。承租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业主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规范承租户的消防安全作业;承租户要积极主动办理消防手续,合法经营,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不配合、不积极的租赁户,原粮食局直属仓库应采取必要措施;对此次没有检查的承租户,原粮食局直属仓库应尽快开展检查,防微杜渐,确保库区消防安全隐患整及时有效。

(三)、7月7日前,消防安全隐患存在单位上报整改落实问题报告,7月11日,州发改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承租户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将上报自治州安委会。

联系人:焦XX  联系电话:4228956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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