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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KZ044-2018-000103 主题分类 石油与天然气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8-10 12:25 发布日期 2018-08-12 12:00
文        号 克政办发〔2018〕46号
发文单位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州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10日

自治州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工作方案

为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把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改革开放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自治州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工作,结合自治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总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平稳用气,促进全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

二、天然气需求预测

按照2017年采暖季天然气实际消费量 ,2018年全州天然气需求量约为1.67亿立方,其中阿图什市需求量为1.121亿立方,阿克陶县需求量为0.16亿立方,乌恰县需求量为0.36亿立方,阿合奇县需求量为0.029亿立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自治州民生用气供应保障领导小组,对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

组  长: 张 强(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郭海波(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王 斌(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袁文生(自治州经信委主任)

        艾尔肯·太来提(自治州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瑞红(自治州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腾洪涛(自治州安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朱雪松(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吴显俊(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托连·哈那提别克(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 戈(阿图什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政协党组书记)

        杨中能(阿克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胡敬之(乌恰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赵 忠(阿合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国伟(阿图什市光正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光坤(克州华辰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斌(阿克陶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支宝乐(乌恰县宝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银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阿合奇县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州经信委,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文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斌、艾尔肯·太来提同志兼任。

(二)强化责任分工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履行辖区内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天然气保供主体责任,督导燃气公司制定保供方案,明确辖区保供的相关工作职责,保证建城区燃气管网整体平稳运行。摸清辖区天然气市场需求及用气结构,供暖敏感时期每日汇总工作进展;制定民生用气供应保障专项应急预案,加强煤、电、气资源的统筹利用,对天然气锅炉供暖小区重点监测,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自治州发改委:负责对接中国石油天然气及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西部分公司新疆代表处,采取多种措施、多渠道筹措气源,增加储备气量,努力扩大气源供应量。依法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防止乱涨价,必要时按程序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天然气价格稳定。

自治州经信委:负责汇总、分析、传递、协调全州天然气供需情况。统筹制定全州工业企业“压非保民”预案和天然气减限方案,指导各县(市)科学确定非居民用气减停供次序。

自治州公安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自治州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州城镇燃气、集中供热供气工作,并建立应对机制,收集汇总全州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运行情况,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有序用气的管理。

自治州安监局:负责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燃气公司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措施、事故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问题发生。

自治州质监局:负责做好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等工作。

自治州宣传部:负责社会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燃气公司:负责制定供气保障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准备工作,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扩大。落实与上游天然气公司签订供气合同,保证所在县(市)辖区内民生生活用气和燃气锅炉采暖小区的供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的保供方案,当启动天然气Ⅰ、Ⅱ、Ⅲ级预警方案时,报自治州民生用气供应保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保供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主动担当,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自治州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指导县(市)做好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每年10月15日起, 自治州民生用气供应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周报制度,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及燃气公司于11月1日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络人,每周三上午12: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四)落实责任追究。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民生用气供应保障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及州直有关部门任务分解、措施落实、工作成效等方面工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产生不良后果的县(市)和单位,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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