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044-2018-0001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17-12-16 12:22 | 发布日期 | 2017-12-19 12:21 |
文 号 | 克政办发〔2017〕209号〔2017〕号 | ||
发文单位 | 克州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电子政务办) | 发布机构 | 克州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电子政务办) |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有关单位:
《自治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16日
自治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7〕135号)、《关于印发<克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17〕12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现将建立自治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的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国家、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协作,及时总结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审查程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断完善;
(四)完成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招商)局、文广局、卫计委、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国资委、国税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新闻出版局、人民银行克州中心支行、克孜勒苏银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自治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郭海波(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刘卫民(自治州发改委主任)
黄健(自治州政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郭庆(自治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马江红(自治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办主任)
刘玲(自治州商务<招商>局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陈昌义(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黄铁军(自治州环保局局长)
塞都拉·坎吉(自治州教育局副局长)
申建平(自治州科技局副局长)
刘鹏(自治州经信委副主任)
杰恩西别克·吾尔哈力恰(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
张辉(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尹宏斌(自治州住建局副局长)
张铁虎(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夏方坤(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何宏艳(自治州农业局副调研员)
买买提艾力·吐尔逊(自治州文广局副局长)
黄仁辉(自治州卫计委副主任)
左新强(自治州国税局纪检书记)
艾克白尔·买买提(自治州质监局副局长)
贺桥云(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平(人行克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艾尼瓦尔·艾拜都拉(克孜勒苏银监分局监管一科科长)
张晓卫(自治州食药局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附件下载: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初,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总结上年度工作,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年度工作。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上报自治州人民政府。遇到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商讨决策。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由联席会议联络员参加的会议,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督查指导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的开展,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建议,对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进行预备性讨论和协商。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保障联席会议机制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