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16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消防救援支队 | 发布日期 | 2021-08-24 11:36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主体 |
克州消防救援支队 |
行使层级 |
地(州、市)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9(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3(工作日) |
咨询方式 |
0908-422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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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现场投诉: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帕米尔路东80院1楼,投诉电话: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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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00至13:30:00 下午 16:30:00至20:00:00 冬季 上午 10:00:00至13:30:00 下午 16:00:00至19:30: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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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阿图什市光明路街道帕米尔路东80院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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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通办范围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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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依据文号:(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条款内容: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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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适用于告知承诺制项目)/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适用于非告知承诺制项目); 2、工商营业执照;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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