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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辖区2021年5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示

索  引  号 KZ051-2021-0000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日期 2021-06-02 11:11
名        称 克州辖区2021年5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示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消防救援支队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1

阿图什市萨穆尔宴会厅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2021年5月8日

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3

2

阿图什市西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商铺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遮挡,部分建筑之间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部分消防车道被占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

2021年5月11日

阿图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1.5

3

阿克陶县依佰汇服装城

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2021年5月6日

阿克陶县消防救援大队

0.7

4

阿克陶县伊达新合作超市

营业期间封闭第二安全出口,影响人员疏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2021年5月6日

阿克陶县消防救援大队

0.7

5

阿克陶县哈斯萨热依餐厅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2021年5月6日

阿克陶县消防救援大队

4.2

6

阿克陶县桑院饭庄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2021年5月13日

阿克陶县消防救援大队

4.2

7

乌恰县足之轩足浴店

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安全标志配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安全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第(三)项之规定

2021年5月3日

乌恰县消防救援大队

3

8

乌恰县速八台球厅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瘫痪未联动),封闭安全出口(第二安全出口上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及第二款

2021年5月3日

乌恰县消防救援大队

0.09

9

乌恰县五二零迪吧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安全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 之规定

2021年5月7日

乌恰县消防救援大队

2

10

乌恰县融泉国际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之规定

2021年5月10日

乌恰县消防救援大队

1.5

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

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之规定

2021年5月11日

乌恰县消防救援大队

0.5

12

乌恰县金鑫火狐狸服装店

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未保持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

2021年5月17日

乌恰县消防救援大队

1.5

13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乌恰县第一号加油站

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灯)设置不符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

2021年5月17日

乌恰县消防救援大队

1

14

乌恰县友好超市

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未保持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021年5月26

乌恰县消防救援大队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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