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做好“新福保”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MB1806065/2026-0001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17:10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16:50 |
| 文 号 | 〔〕新医保发〔2026〕6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工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各金融监管分局,新疆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2〕40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支持规范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医保发〔2023〕37号)《关于加快推进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5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将于2026年启动实施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新疆福康保(简称“新福保”)项目,该项目落地实施将有效提升各族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在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产品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参保率,扩大群众受益面,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新福保”工作的重大意义
推广“新福保”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序衔接,充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补充作用,提高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综合保障水平的重大举措。作为全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福保”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商保承办、个人自愿、社会监督”为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支持的定制型商业健康补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机补充,可以有效减轻人民群众大病重病负担。
二、广泛宣传增强“新福保”知晓率
参加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不限年龄、不限投保人健康状况均可自愿投保。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新福保”的宣传推广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共同推动惠民举措落地落实。宣传工作中,要准确解读“新福保”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功能,动员广大职工和居民在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提下,积极投保“新福保”,有效消除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灾难性风险隐患。聚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社区居民、在校学生和农村居民等重点群体,支持承办公司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乡村等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发挥村干部及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在人口流动大的场所、政务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等地开展宣传推广。着力增强吸引力,提高知晓度,扩大覆盖面,让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策、积极投保,参保率力争达到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的20%以上。
三、部门高效协同推进“新福保”落地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福保”工作的重要性,发挥自身优势配合做好“新福保”宣传动员、引导资助参保,共同推进“新福保”落地。鼓励干部职工发挥好带头作用,为自己和家人投保。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医保部门牵头负责,履行指导职责,在保障方案设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投保、参保人员身份识别、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结算方面提供支持。
(二)金融监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风险预警,促进“新福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监督承保商业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做好销售、承保、理赔等服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做好投保宣传工作。
(三)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学校各类宣传渠道,宣传推动“新福保”进校园,全面提高学生及家长保险意识。动员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积极自愿投保“新福保”。
(四)民政、残联部门应协助做好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的宣传推广工作,鼓励愿保尽保。
(五)卫生健康部门引导医疗机构做好“新福保”宣传工作。支持医疗机构通过公众号、服务号等宣传“新福保”,鼓励医疗系统职工投保“新福保”。
(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参保的宣传推广工作,鼓励愿保尽保。
(七)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慈善机构要充分利用政策、资源、平台优势,发动各单位(企业)工会会员、职工投保,多元化构建对妇女儿童的友好关爱渠道,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疾病家庭等群体的投保政策宣传。
(八)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杜绝虚假宣传,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新福保”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