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巩固钢铁行业去产能成果的报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1315 | 主题分类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4-14 17:01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17:15 |
文 号 | 克工信〔2023〕2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自治区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关于持续巩固钢铁行业去产能成果的通知》(新工信原材料〔2023〕1号)文件精神,克州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克州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关于持续巩固钢铁行业去产能成果的通知》(新工信原材料〔2023〕1号)精神,对持续巩固钢铁行业去产能成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州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门力量开展防范钢铁行业去产能复产摸排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统筹安排相关单位开展持续巩固钢铁行业去产能复产摸排工作,确保摸排工作扎实开展,摸排结果不漏一处,真实有效。
二、排查情况
根据州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辖区内已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情况进行了详细摸排,具体情况如下:
我州境内已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有1家,即新疆葱岭钒钛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新疆葱岭钒钛有限公司,位于克州阿克陶县奥依塔克工业园区,初始注册名称为阿克陶大安冶金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月29日变更为克州葱岭钒钛有限公司,2016年3月28日变更为新疆葱岭钒钛有限公司,2017年6月停产至今。
该企业高炉容积不足400m³以上,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被自治区计划列入为必须退出的落后产能名单,2018年5月,已对该企业生产区电源已经切断,并贴封了高炉。2018年11月1日开展拆除工作,11月13日完成拆除,11月15日通过自治区验收组现场验收检查工作。
经核查,该企业始终处于停产状态,未进行生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克州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工作的要求精神,加强企业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抽查,持续巩固钢铁行业去产能成果。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工作的通知》(新工信原材料〔2021〕3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及举报信息收集核查工作。
克州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