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地方资助政策项目申请流程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064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11 13:32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教育局 |
(一)申请:新生由学生本人或家长直接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领取并填写《克州籍贫困大中专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表》,村(社区)提出学生申请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的意见。
往届在校学生应如实提供在校期间受资助情况证明,申报程序同上。
(二)审核:由村(社区)、乡(镇、场、街道)、县(市)逐级对受助对象进行审核,严格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并收集整理好档案资料。
(三)公示:将审核后拟资助的学生名单以及享受资助的标准、条件等相关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对受资助人信息注意保密。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县(市)教育局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条件者,应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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