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嘉鑫铸铁铸件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公示(单位)
| 索 引 号 | MB1979978/2026-0004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0 13:34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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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克)应急罚〔202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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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乌恰县嘉鑫铸铁铸件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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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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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6年4月2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乌恰县嘉鑫铸铁铸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该公司法人胡记红、实际控 制人王剑上岗超过6个月,未持证上岗;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第三条第三款(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 经考核合格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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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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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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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乌恰县嘉鑫铸铁铸件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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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3*******72458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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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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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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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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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