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陶县盐业配送站“5·23”掩埋窒息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 引 号 | MB1979978/2026-0002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4-15 12:52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应急管理局 | ||
2021年5月23日,中盐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陶县盐业配送站发生一起一般掩埋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88万元。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要求,克州事故评估工作组对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5·23”掩埋窒息事故开展评估工作,现将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报告如下:
一、事故评估工作过程
2026年3月,州安委办成立由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的《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陶县盐业配送站“5·23”掩埋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确定了评估工程流程,梳理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评估内容,采取查阅文件、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询问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在评估过程中,事故评估组先后前往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听取相关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重点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企业事故发生后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检查评估。
通过上述工作,评估组了解掌握了各单位落实行政处罚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不涉及追究刑事责任以及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建议,涉及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如下: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经现场资料检查,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已完成缴纳行政处罚罚款25万元。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评估组对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检查、反馈、整改、复核”闭环管理,通过现场督导与复查验收相结合,确保隐患真整改、问题不反弹。一是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印发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覆盖全员全岗,确保责任链条清晰、压力传导到位。二是公司严格执行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动态部署重点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三是公司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特别是掩埋窒息专项隐患排查。
(二)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补齐培训针对性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等短板。一是公司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仓储码垛风险,专题开展“仓储作业安全规程”“窒息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培训,覆盖仓储、装卸岗位人员100%,切实提升员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公司结合“安全生产月”“5·23安全警示教育日”等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观看《用安全守护生命》等警示教育片8部,深入剖析事故案例。同时组织集中观看安全主题微视频、宣传片9场次,专题讲解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参与网络安全知识答题。三是公司针对掩埋窒息事故场景,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模拟物料滑落掩埋、通风不畅等情景,提升实战能力。
(三)全面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将作业现场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核心重点,着力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持证上岗管理,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项培训与复审考核,确保相关人员100%持证上岗。二是针对仓储盐产品码垛,完善《仓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堆垛高度,同时在盐产品出入库时落实双人监护管理。三是2025年全年常态化开展灭火器使用等消防技能实操培训及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初期险情处置能力。
(四)持续强化事故报告和信息共享。阿克陶县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规范事故信息报送流程和口径。一是压实事故报告责任,杜绝迟报瞒报行为。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及重点企业开展专题集中学习《自治区防范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事故报告的认定标准、时限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报告流程管理。阿克陶县针对应急、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等重点单位成立县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明确专班职责的具体内容,定期召开专班工作推进会,梳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优化工作举措。建立事故报告核查机制,每月由县级法律顾问对各部门事故报告情况进行指导,重点核查报告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填报不规范、漏报关键信息的情况,当场反馈并督促整改。三是阿克陶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积极推行“两制度一清单”工作,督促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各自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将安全事故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事故评估组检查评估,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5·23”掩埋窒息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其他整改措施等得到落实,并举一反三开展了各项工作,达到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五、存在问题
(一)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盐业供应环节中盐品仓储、装卸搬运、运输配送等特殊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掌握度不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盐业供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能力不足。
(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部分盐业配送站和盐业批发经营户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不深入,未结合盐业供应自身实际(如盐品防潮、防火、装卸安全、运输防护等),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岗前安全教育代替事故警示教育。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个别盐业供应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尤其是消防意识淡薄,在盐品仓储区、装卸作业区作业时,未按规定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容易导致火灾、盐品受潮污染等事故发生。
六、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始终做好盐业供应领域安全工作,党政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盐品仓储、运输、装卸、设备检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将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强化行业全领域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将盐业供应领域的仓储堆码、现场作业、运输装卸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重点加强对昆阳盐业等企业临时存储库房、配送站的现场核查,严查超量堆码、现场无人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盐业企业为配送便利设置的临时库房、临时配送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备案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及时报备临时点位的地址、面积、作业类型、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定期开展现场核查,杜绝临时点位成为安全监管“盲区”。
(三)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中盐新疆昆阳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陶县盐业配送站“5·23”掩烟窒息事故教训,全面做好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监管部门要针对本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各行业领域重点环节,明确各部门整治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安全生产严管严控36条措施》等要求,阿克陶县要坚持以“条块结合、全面检查”的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头,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做到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确保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