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关于征集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的通告
| 索 引 号 | 010478673/2026-0003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18:04 |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商务局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59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面向全社会征集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商务部门受理);
2.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受理);
3.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公安、商务部门受理);
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超标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部门受理);
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交通运输部门受理);
6.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机动车来源不明、违法交易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
6.其他违反报废汽车回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受理
(一)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及其他有效方式提供尽量详实的违法线索,以方便查处取缔。
(二)举报处理。接到举报后,受理部门立即移交相关县(市)或共同依法进行核实查处。
(三)严格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克州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商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进行受理,核实查处后将结果抄送克州商务局。
三、举报渠道
(一)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克州商务局:0908-4225356 0908-4223196
阿图什市商科工局:0908-4230985
乌恰县商科工局:0908-4623837
阿克陶县商科工局:0908-5726603
阿合奇县商科工局:0908-5621178
可拨打以下电话向联合执法部门举报:
克州公安局:0908-4223814 0908-4222516
克州交通运输局:0908-12328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0908-4233315
克州生态环境局:0908-4220381
克州应急管理局:0908-4230460
(二)邮箱
克州商务局:3463384527@qq.com
(三)来信来访
阿图什市迎宾路日报社四楼商务局内贸科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注意事项: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被举报对象的详细信息和违法违规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事实描述、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文件等),以便调查核实;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举报内容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说明:商务部门将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本举报热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