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第七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索 引 号 | 010478235/2025-00033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12:55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13:15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交通运输局 |
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第七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涉气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序号七,2条问题)
整改任务:1.克州共有机动车维修企业28家,抽查阿图什市9家汽修企业,均存在喷漆作业车间VOCs收集处置不到位、废气直排严重等问题;2.阿图什市鑫顺汽车维修中心喷漆作业车间通过2处旁路烟道违法排污。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
三、整改目标
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监管,规范挥发性有机物的收集处置。
四、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1.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重点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整治工作,摸清企业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对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喷漆作业车间VOCS环保设备使用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2.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法检查,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五、完成情况
措施1完成情况:一是为规范克州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2023)的通知,联动县(市)交通运输局、克州维修协会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业户培训4场次,参加210余人,提升了机动车维修业户备案开业条件,截至目前共备案机动车维修业户274家。二是以最严格标准,制定《关于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州生态环境局深入各县(市)机动车维修领域开展监督指导服务工作。共指导41家喷漆作业和更换机油业户,共发现问题421条(其中:交通运输领域问题357条、生态环境领域问题64条),停业整顿7家,下发通报1份。
措施2完成情况:一是已督促阿图什市鑫顺汽车维修中心与相关公司重新签订《危险废物委托收贮服务协议》,规范对拆解出的发动机、油箱、轴承、驱动轴等含油物件“四废”处理回收工作。二是对阿图什市乌其库尔汽车修理部和阿图什市鑫顺汽车维修中心2家企业反馈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阿图什市乌其库尔汽车修理部违规经营行为立案处理,已安装使用喷漆作业车间VOCs设施设备,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三是督促县(市)交通运输局“举一反三”严格执法检查,累计检查机动车维修行业喷漆作业和更换机油业户149家,发现307条问题,督促业户安装喷漆作业车间VOCs设备79台,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2份、行政处罚13家,生态环保问题已整改完成,有效控制有害气体排放,减少大气污染,保障作业人员及周边群众身体健康作用。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
1.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0908—6665576
2.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0908—5722206
3.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0908—5621006
4.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0908—4621256
验收单位电话:克州交通运输局 0908—4222597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