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交通运输领域汛期暑期暴雨恶劣天气通告
索 引 号 | 010478235/2025-0002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10:50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17:58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交通运输局 |
广大市民及交通运输从业者:
当前已进入汛期和暑期叠加时段,暴雨等强对流天气频发,对交通运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客运企业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暂停途经暴雨红色预警、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的客运线路,已发车的要就近安全停靠。
2.货运车辆严禁进入积水路段、山区危险路段,危险品运输车辆须严格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遇恶劣天气立即停运避险。
3.公交企业要动态调整线路,对积水超过安全限值的路段,采取绕行、区间运营或暂停运营措施,并通过站台公告等及时告知乘客。
4.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设置清晰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配备充足的应急排水设施和人员。密切关注雨情水情,一旦降雨强度威胁施工或通行安全(如积水过深、边坡失稳风险增大),必须果断停工并引导车辆安全通行或封闭交通。
5.山区项目(尤其防范泥石流):要加强对5人以上人员驻地、工棚、料场、施工便道及沿线高陡边坡、沟谷地带的巡查监测,密切关注山洪、泥石流预警信息。提前规划并确保人员、设备撤离避险路线畅通。遇强降雨预警或发现险情征兆,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设备撤离至安全区域,严禁冒险施工和滞留。
6.密切关注天气预警:自治区、自治州实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并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广大市民出行前请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查询天气和路况信息,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避开恶劣天气时段,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或110求助,请广大市民和从业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应对暴雨恶劣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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