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克州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索 引 号 | 010478104/2026-0002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1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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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
为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规范克州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统筹住建领域各行业监管工作,精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环境风险,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全面强化克州住建领域各行业企业主体责任,精准排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隐患、生态环境隐患,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稳定、合规高效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提升行业治理精细化、法治化水平,助力全州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和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燃气管理条例》及自治区、自治州住建、城管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三、行业检查计划
(一)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对象
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2.检查内容
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检查、建筑工程招投标检查、抗震防灾检查、人防工程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录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成立情况、签订劳务合同、劳资专管员设立情况、工人考勤情况)。
3.检查方式及频次
每半年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每月不定时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行为、消防等检查。
(二)市政供排水行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对象
克州内从事市政供水、二次供水、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市政排水管网运维的运营企业及相关作业单位。
2.检查内容
(1)资质与运营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运维管理、水质监测、设备管护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落实;运营台账、巡检记录、设备维保记录、水质检测记录是否完整、真实、可追溯。(2)供水水质与设施运行:供水泵房、水池、水箱、管网等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无破损、渗漏、污染等安全隐患。(3)排水与污水处理管控: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工况是否正常,处理工艺是否合规,出水水质、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4)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管网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防汛、管网爆裂、水质异常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机制是否健全。(5)问题整改落实:核查历次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闭环情况,是否存在屡改屡犯、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企业配合行业监管、日常监管报备工作落实情况。
3.检查方式及频次
全年开展常态化不定期抽查;根据上级部署、投诉举报线索适时开展针对性核查检查。
(三)城镇燃气行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对象
克州区域内燃气经营企业、加气站、燃气设施运维单位,餐饮商户等重点燃气使用场所及居民燃气配套设施运维相关单位。
2.检查内容
(1)资质与制度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运维、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用户巡检等管理制度,制度落地及台账记录情况。(2)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燃气管网、阀门、调压设备、储罐等设施运行状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设备维保记录是否完整规范。(3)经营与用户管理:规范燃气充装、配送、供气服务流程,无违规充装、私售燃气行为;规范用户安全检查,常态化开展居民、商户燃气安全排查和宣传指导,及时整改用户端安全隐患;严禁同一用气场所混用多气源、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4)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职责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识配备齐全完好;完善燃气泄漏、爆燃、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物资、抢险队伍配备到位。(5)隐患整改:重点核查投诉举报、日常排查、专项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闭环情况。
3.检查方式及频次
每年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年开展常态化不定期抽查;对隐患频发、投诉集中、高风险点位加密检查频次,严控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四)城镇供热行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对象
克州区域内供热运营企业、换热站运维单位、供热管网管护单位。
2.检查内容
(1)资质与运营管理:企业供热运行、设备维保、安全生产、用户服务等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供热运行台账、设备巡检记录、故障处置记录完整规范。(2)设施设备运行管控:检查供热锅炉、换热设备、管网、阀门等设施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冬病夏治”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易燃易爆、危险作业管控规范,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警示标识齐全有效;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和隐患自查自纠。(4)应急与服务管理:制定极端天气、管网爆裂、设备故障等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抢修物资、人员队伍配备充足;规范停供热告知、故障抢修、用户投诉处置流程,保障群众供热权益。(5)问题整改落实:对上年度供热领域督查、群众反馈、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情况进行核查,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3.检查方式及频次
每年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合供热季、非供热季开展差异化不定期检查;结合投诉举报、上级部署开展随机抽查。
(五)城市垃圾处置行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对象
克州建成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收运、运维企业及消纳场所运营单位。
2.生活垃圾处置检查内容
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环保监测、设备运维等制度健全落实;垃圾接收、处置、台账记录真实完整。检查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填埋气利用等设施运行合规性;落实异味管控、蚊蝇消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核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隐患自查整改、过往问题闭环整改情况,无擅自关停、闲置处置设施等违规行为。
3.建筑垃圾处置检查内容
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如实申报产量、规范分类堆放、落实防尘防渗措施;消纳场所规范化建设运营,无超量超范围消纳,落实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企业建立完整可追溯的处置台账,如实记录产生、运输、消纳全流程信息。
4.检查方式及频次
每年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年开展常态化不定期抽查;聚焦投诉集中、隐患突出企业开展重点抽查。
(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1.检查对象
克州行政区域内沿街商户、施工工地、市容环卫作业单位、市政设施运维单位及各类涉及城市市容、秩序、环卫的市场主体。
2.检查内容
(1)市容环境管理:检查沿街商户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整治情况;城市主次干道、街巷环境卫生保洁落实情况,环卫作业规范度;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合规、整洁完好,无破损、违规设置问题。(2)市政设施管护:检查城市市政设施完好情况,及时排查破损、缺失、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无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市政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3)城市秩序管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流动摊贩管控,整治校园、商圈、市场周边市容秩序乱象及影响城市环境和群众生活的违规行为。(4)常态化整改管控:对上级督办、群众投诉、日常巡查发现的市容城管问题,跟踪督促整改闭环,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检查,杜绝问题反弹。
3.检查方式及频次
全年开展常态化不定期抽查;聚焦投诉集中、隐患突出企业开展重点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统筹
明确各行业监管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各领域执法检查工作,定期梳理检查进度、研判行业风险,及时解决检查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保障全年检查工作有序、高效落地。
(二)规范公正执法
严格落实双人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全程规范执法程序、留存执法记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置合规。对轻微违规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强化震慑效应。
(三)坚持监管服务并重
在严格执法监管的基础上,主动开展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帮助企业梳理管理短板、整改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提升执法专业能力
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执法实操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各行业监管要点和执法规范,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宣传引导
多渠道宣传住建、城管领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安全环保政策,压实企业守法主体责任,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城市治理,营造依法经营、共治共享的良好行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