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索 引 号 | 010478104/2026-0001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发布日期 | 2026-05-15 11:03 |
| 名 称 | |||
| 文 号 | 〔〕号 | ||
| 来 源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
经调查,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彩仙、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闫兆虎,两人系乌恰县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涉嫌串通投标当事人。我局已依法对上述两人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以上两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陈彩仙、闫兆虎分别罚款19479.72元。
因无法与涉案人员取得联系,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请以上2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克州住建局(人防办)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阿图什市天山东20院
联系人:李君
电话:0908-4222063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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