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燃气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0478104/2025-0000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10:37 | 发布日期 | 2025-03-18 16:33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发布机构 |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燃气经营管理,保障燃气稳定供应,有效规范用户安全用气行为,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州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州住建局牵头起草《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燃气条例(草案)》,为保障立法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经研究决定召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燃气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听证会的时间
2025年4月2日16:30(北京时间下午四点半)
二、听证会地点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九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燃气条例(草案)》共计34条,主要听证的内容包括城乡燃气规划建设、经营服务、燃气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政府部门、燃气企业及燃气用户作出要求。
四、听证代表以及旁听人员的范围
州发改委、司法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或业务负责人;阿图什市住建局、阿克陶县住建局、乌恰县住建局、阿合奇县住建局分管领导或业务负责人;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办事处、幸福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或业务负责人;州人大代表、燃气企业代表、居民代表。
五、其他有关事项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将同听证会公告一并发布在克州政府网,希望广大居民对《条例(草案)》认真研究,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便于在《条例(草案)》中吸收采纳。
附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燃气管理条例(草案)》
克州住建局(人防办)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