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天门山景区滑雪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1580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11:05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11:06 |
文 号 | 克自然资函〔2024〕7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贵市《关于阿图什市天门山景区滑雪场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阿政发〔2024〕20号)已收悉。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阿图什市国有未利用地6.4415公顷(裸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6.4415公顷,作为阿图什市天门山景区滑雪场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该项目使用阿图什市2024年度土地利用基础计划指标。
二、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按照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克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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