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陶县奥尔托喀纳什矿区生产生活区项目(2021年第一批)用地的批复
|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1-00524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12:18 | 发布日期 | 2021-10-17 12:17 |
| 文 号 | 克自然资函〔2021〕6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自然资源局 |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阿克陶县奥尔托喀纳什矿区生产生活区项目(2021年第一批)用地的请示》(阿政发〔2021〕29号)已收悉,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使用阿克陶县木吉乡布拉克村国有未利用地5.6499公顷用于项目建设,此次共批准建设用地5.6499公顷。请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供地,作为阿克陶县奥尔托喀纳什矿区生产生活区项目建设用地。项目使用阿克陶县本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将有关内容填报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该项目使用阿克陶县本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二、请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做好供地工作,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防止土地闲置。
三、禁止在各类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严禁向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供地。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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