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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泽普县、乌恰县、阿合奇县退出贫困县的公示

索  引  号 KZ027-2019-00006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扶贫办 发布日期 2019-03-20 16:53
名        称 关于泽普县、乌恰县、阿合奇县退出贫困县的公示
文        号 〔〕号
来        源 新疆政府网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6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退出实施意见》(新党厅字〔2016〕7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试行)》(新扶贫领字〔2018〕33号),经泽普县、乌恰县、阿合奇县申请,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核查验收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并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拟同意泽普县、乌恰县、阿合奇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2018年底,泽普县脱贫户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综合贫困发生率为0.19%,错退、漏评不明显,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群众认可度为99.89%;4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实现“一降五通七有”;达到了贫困县退出条件,退出程序规范。

2018年底,乌恰县脱贫户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综合贫困发生率为0.22%,错退、漏评不明显,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群众认可度为99.70%;28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实现“一降五通七有”;达到了贫困县退出条件,退出程序规范。

2018年底,阿合奇县脱贫户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综合贫困发生率为0.27%,错退、漏评不明显,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群众认可度为100%;1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实现“一降五通七有”;达到了贫困县退出条件,退出程序规范。

上述内容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受理电话:0991—2384050

电子邮箱:31677717@qq.com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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