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l、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护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专业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统一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完成指挥部领导和林业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