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开展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14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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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林业和草原局 |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网盾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克州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网盾行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运输管理工作“清风行动”“三项”治理行动工作。
一、认真组织,发挥牵头作用。克州林草局按照《克州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先后与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网信办、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协商对接,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三项”行动,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各成员单位压实压紧各方责任,充分认识加强候鸟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联合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网络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网络执法合力;鼓励公众举报、抵制、制止网络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职责分工,对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寄递、食用、利用、进出口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实施全面监管;对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的,对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寄递、进出口候鸟等野生动物的,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各成员单位实现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侦办,不断提高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能力,确保专项行动有成效、有进展、有成果。
三、认真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救护野生动物34只(头),其中:国家I级9只,金雕、猎隼、秃鹫等;国家II级25只(头),北山羊、鹅喉羚、雪鸡、狼等,获救护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林草主管部门对救护的伤病残野生动物及时治疗,精心护理,有效提高患病受伤动物的治愈率,治愈率达85%以上。
四、做好野外巡查,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克州各县(市)加强对辖区内湖泊、湿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候鸟迁徙繁衍地、活动区域的巡护检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进行全面防控监测,严格执行监测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无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迁徙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克州对全国越冬水鸟同步监测主要栖息地阿图什市托卡依水库、阿克陶县巴仁乡水库、白山湖水库、加马铁力克水库进行动态监测,并指导生态护林员加强日常巡护监测,准确掌握候鸟种群动态,实现对候鸟繁殖、迁徙、越冬等全过程保护,切实维护鸟类等栖息地安全。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克州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发挥召集人的作用,印制了“积极开展网盾行动,打击线上线下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违法犯罪活动”宣传标语,联合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主动向市场交易场所、商户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讲解宣传禁止捕猎、售卖、食用野生动物等法律法规。并利用新媒体大力传播野生动植物保护理念和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为,进一步筑牢全州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线,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克州林草部门积极收集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的违法线索,联合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把“三项”行动作为常态化工作一抓到底,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克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