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涉农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