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小水电分类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结果公示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735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16:10 | 发布日期 | 2024-03-14 16:05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克州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水利局 |
为扎实推进小水电开发、运行中存在的生态环境、安全等突出问题分类整改工作,经委托有关单位对克州乌恰县塔日勒嘎水电站进行了综合评估,并通过乌恰县县级初审、州级复审,确定了综合评估意见,分类结果为保留类。现将该小水电分类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908-4222776。
克州水利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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